哈尔滨市行驶里程不超30万公里柴油黄标车可办理"黄改绿"

 

2017年07月13日 来源: 东北网

    12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黄标车进行黄改绿有关事宜的通告,即日起,2007年1月1日后在哈尔滨市注册登记,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排放阶段为国Ⅱ标准且通过排放检验的柴油客、货车可办理“黄改绿”。

    通告称,“黄改绿”是指黄标车通过安装排气净化设备,使其尾气排放符合0.5m-l排放限值要求。黄标车是指在本市注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排放柴油车。

    通知要求,2007年1月1日后在哈尔滨市注册登记,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排放阶段为国Ⅱ标准且通过排放检验的柴油客、货车,或者为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0年及以上且通过排放检验的柴油专项作业车为可以改造的黄标车。“黄改绿”的车辆需满足在排放检验有效期内;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况及发动机应当处于良好工作状态,驱动轮实际功率与其额定功率的百分比不小于50%,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2.0m-1等满足改造条件。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的原则,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柴油黄标车排气净化产品供应商进行车辆排气治理改造。黄标车改造完成后,黄标车所有人持《排气净化设备安装单》到市民大厦环保窗口(南岗区中山路181号)申请对改造后的车辆进行联合评测(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为集中受理申请阶段)。哈尔滨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改造后车辆进行免费评测,评测合格的,出具《哈尔滨市柴油黄标车排气净化设备安装评测报告》。黄标车所有人持《哈尔滨市柴油黄标车排气净化设备安装评测报告》,到市民大厦公安交管窗口办理“黄改绿”变更登记。 (记者 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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