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交警推行“大服务” 提升群众获得感

 

2018年01月04日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1月3日电 题:吉林长春:交警推行“大服务” 提升群众获得感

  新华社记者段续

  交警是与群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群体之一,他们的作风直接影响着人民的获得感。为了狠刹“四风”,打造过硬作风,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力推进警队“大服务”,一系列举措拉近了警民联系,提升了队伍形象,市内交通秩序改观很大。

  路面上:群众所想就是民警所向

  吉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前,朝阳大队交警刘鹏已在零下20摄氏度的严寒中工作了4小时,但依然声音洪亮。“看病人多、外地车多。”刘鹏说,“越堵越急,越急越堵。”

  严寒中工作是常态,刘鹏和同事琢磨着如何让驾车就医的群众更方便。观察走访后,中队拿出方案,与医院协调开辟一条专用通道,有效分解车流。“群众能快点看上病,我们就开心。”刘鹏说。

  繁忙的重庆路商圈,民警郑冠楠总是为快速穿梭于街道的送餐员担心:“电动车提速快,危险。”他和同事主动与送餐站联系,定期上门宣讲交规,有效规范了电动车驾驶行为。

  时间长了,信任强了,警队还和送餐员成立“雪天助推队”,一起在雨雪天气出人出力,帮助打滑的车辆脱离险境。

  交警陈磊辖区内有检车线,根据法律规定,超期未检车的驾驶员需要先找交警开具罚单才能继续检车,费时费力。陈磊执勤时发现这一情况后,他和同事们主动给检车线工作人员留下电话,以后再出现此类情况,打个电话交警就能上门服务,免去了驾驶员的奔波之苦。“省了很多麻烦,心里很暖。”司机刘贺说。

  对民警来说,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就是最好的作风。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杜占武看来,提升路面基层民警的服务意识,改善精神风貌,就能立竿见影地得到群众认可。

    窗口前:创新便民服务措施让办事不再难

  车管所是新车驾驶员必去的地方。固有印象中,这里往往人员密集,需要长时间排队等待。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干净整洁,难见人声鼎沸。“换领、注销驾照等业务,十分钟内办结。”副所长王杰说。

  为什么快?他们把业务重新梳理拆分,把能快速办理的事项单拎出来,效率大大提高。“一会就完事,回去上班都赶趟。”市民梁明说。

  长春每天都要新增五百多台机动车,驾管业务量快速增加。比如机动车抵押贷款这一项,就从2013年的每月一两千笔增加到今年的每月一万多笔。

  量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多,怎么让群众更方便,是检验警队作风的关键。杜占武说,创新服务举措必须从群众最关心的领域快速推进,从等人上门办理向主动上门服务转变。

  一汽集团工人赵文民母亲名下的一台轿车丢了行车证,可她重病卧床,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得知情况后,民警屡次登门细心交谈,最终核实了信息,顺利补办。

  服务暖心,还能省下真金白银。长久联合物流公司购买了1000台中置轴商品运输车,可现有检车设备无法检测车辆尺寸,愁坏了负责人。几个民警使劲钻研最终解决难题,每年为企业节省1000多万元车辆拆解费。

  上班族很难挤出工作日时间办理业务,着眼这一难题,长春交警整合资源,推进网上业务办理,在具备条件的银行、邮局等地开设近300个服务网点,还延长了一些网点的工作时间,每天多干2小时,办结最后一笔业务才能下班,业务多的处室周末单休,最大程度为群众分忧。

  警队里:全员贯穿服务理念 交警就是群众的勤务员

  支队班子认为,交警是交通治理的责任人,更是群众出行的勤务员。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压实责任,让服务理念深入人心。

  长春交警在支队范围内严格考核问效,支队机关干部全部深入一线,深入对口服务单位,发现问题现场督办、就地整改。对于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严肃追责,一直追到班子成员身上。

  警员积极性迅速调动。长春桂林路、黑水路等商圈曾是最令驾驶员头疼的地方,车辆进不去、出不来,交通秩序混乱,沿街居民怨声载道。

  为啃下硬骨头,支队抽调精干警力,分区划片,抓评比搞竞赛。“像打阵地战一样稳步推进,攻克一个总结一个。”民警袁冰说。如今这些地方的交通状况改观很大,车辆行驶、停泊有序,博得好评。

  从细处着手,从大处着眼,服务理念还体现在群众出行体验改善上。为缓解停车难,交警全员连续作战,一年时间里施划泊位三十多万个;对主要交通节点红绿灯配时重新设计,智能调节,在拥堵路段实行“U”字“P”字通行,全市道路车辆平均时速一年间从20.44公里提升到24.55公里;优化勤务模式,取消固定岗,交警划片管理,注重最终效果考核,一系列管理措施成效显著。

  “只有提高警队的服务创新意识,才能让群众出行更通畅,生活更便捷。”杜占武说。

振兴东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振兴东北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振兴东北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振兴东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振兴东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电话:010--8805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