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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保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时间: 2019-04-02 10:00:49    来源: 黑龙江日报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以立法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法治环境下,才会有公平的竞争,有稳定的预期,有靠得住的信用。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就我省来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必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必须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一、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证。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公正监管,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加活跃”。法治化就是一定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一定要讲治理的明确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而不是讲主观随意性。法治国家一定是理性精神张扬的国家,没有理性精神的张扬就不可能建成真正的法治国家,理性精神不仅体现在现代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更体现在全体公民的日常生活中,随着法治化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全面实施,社会各领域的非理性将越来越少,理性将越来越多,着力打造龙江法治化环境或理性化环境,必将推动我省社会发展形成一系列新格局和新趋势。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必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当前,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利益纠葛和思想激荡愈加凸显,这一方面表明广大人民群众的自主意识、主体意识和竞争意识逐渐增强,另一方面表明化解矛盾冲突的难度更加艰巨。领导干部作为各项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去思考,把行为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一要改变决策拍脑袋、执行靠命令、监督走形式等惯性思维误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科学理念。二要改变重权力轻权利、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传统思维误区,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从而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三要改变规避法律、以言代法、徇私枉法,树立依法治国、法律至上、遵法守法的现代理念。四要依靠法治化的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消除影响和制约法治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的制度设计,特别是关系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方面的法律和程序。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规则的设计,保证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落到实处。要坚持法治政绩导向,把依法履职水平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五要深化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把依法治理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之上。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的关键和主体力量来自基层,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有效推进,直接关系到我省治理法治化的进程和结果,因此,必须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必须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地位建设,必须加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以及依法办事素质建设,为我省整体全面迈向法治社会奠定雄厚的法治基础。

  三、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必须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在一定意义上也是衡量社会发展健康与否的重要尺度,在法治框架内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寻求法治之下的最大共识,这无疑是推进改革持续向前深入发展的制度保障和持续动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关键在于弘扬自觉的法治精神,夯实法治理念的社会基础。应当培育和营造社会公共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努力将法治观念内化为相应社会主体的自觉意识。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法治建设的进程也将是全社会道德水平提升的进程,只有这个社会的好人多了,社会运行的成本才会降低,法治的实施才会畅通无阻,才会真正形成良法善治的局面。(孙元君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 任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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