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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时间: 2019-04-24 09:36:23    来源: 辽宁日报

  4月22日记者获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推动实现大连率先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意见》要求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防止随意扩大适用经济犯罪,防止超标、超范围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防止财产处罚过宽过重。

  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僵尸企业”清理,推动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符合大连产业政策要求、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帮助和支持企业恢复生机、换挡升级。依法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对产能落后、“无产可破”的企业,积极引导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严厉打击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犯罪行为。重点打击贪污、挪用、诈骗国有企业资产犯罪,破坏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犯罪,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犯罪,走私贩私、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坚决打击利用企业改制、股票上市、产权变动之机,侵吞、转移国有资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腐败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记者 吕丽)

责任编辑: 李成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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