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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时间: 2019-06-06 09:30:12    来源: 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裴虹荐 通讯员 张明)在通化市大力实施“五转”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际,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依法规范、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及延伸审判、执行职能,以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保障本地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诉前调解,提高办案效率。立案调解法官接到案件遂即以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采取送达调解、电话调解、上门调解、到庭调解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调解,减少矛盾纠纷,提高调解率,有效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在北京某公司诉讼通化某公司及其下属18家子公司擅自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一案中,该院经过四轮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揽子”处理协议,将全部涉及侵权的3711件案件一次性补偿给原告,同时为双方建立新的合作关系奠定了基础。该案的处理结果不仅保护了原告被侵害的知识产权,也使被告以最少的经济代价解决了后续诉累。在司法角度体现了该院“一次性”“实质性”“高效性”审理案件的要求,提高了办案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诉讼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

  树立服务意识,夯实服务措施。立足司法职能,通过开通各种电子传输渠道实现快速立案;通过对诉讼费的减、缓、免,使企业“打得起官司”;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指导和风险提示,使企业对维权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慎用诉前保全措施,杜绝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重大影响;通过加强诉中调解,帮助企业实现有序运行;通过加大对侵占、挪用企业资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维护企业的资金安全;通过实施对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实现企业的平稳运行;通过开辟涉企执行绿色通道,加快涉企案件执行进度、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实现资金回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立足企业需求,开展专项活动。将调研、包保、走访企业活动中了解到的情况,结合对涉企案件的审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采取直接对应性措施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对企业反映的销售人员占用货款已逾亿元,严重影响企业资金及管理问题,开展了“清缴企业销售人员占用货款活动”,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转”行动,组织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干警699人,深入走访各类经济主体1071户,通过对上千条问题的整理,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从企业用工、经营、管理、成长、环保等几个方面编撰、印制了《“五转”司法服务指南—护航》9000册,免费赠送全市企业,帮助各类经营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破解法律难题。制定了“房地产企业风险防范80问”,为房地产企业解决如何合法、合规经营的问题。针对行政征收的热点问题制定了征收工作指南,保障了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

  突出服务重点,化解债务纠纷。针对企业为债务人的案件,审理中采取多调少判的思路,通过以产品抵债、股权转让、债转股或提供新的抵押担保、分期偿还等方法力促调解协议的达成,为企业继续生产经营赢得时间。灵活运用司法应对措施,对有挽救可能,发展前景较好,符合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需要的中小企业采取多方协调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持企业生产力。

  准确把握界限,规范融资行为。准确把握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界限、商业交易犯罪与非罪的界限,慎重处理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人员因政策界限不明而实施的轻微违法行为,帮助企业平稳运行。

  原标题:

  以全方位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 刘金慧(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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