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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先行“瘦身”
时间: 2019-07-30 09:55:43    来源: 沈阳日报

    7月29日,记者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沈阳市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共106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证照分离”改革。

    这106项涵盖了出版、印刷、电影、广播电视、建筑业、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多个领域。其中,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等两项直接取消审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许可、药品广告异地备案、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9项实行告知承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新药生产和上市许可等84项行政审批改为优化准入服务。

    相关声音

    对“证”改革 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业内人士表示,“证照分离”改革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效率,通过四种方式对“证”的改革,让企业在市场准入环节更加高效便捷地实现“快入准营”。改革把降低门槛后的方便送给了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任务留给了政府,带来的是政府部门审批模式的变革、审批流程的优化、监管手段的创新。同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了“网上办理”“就近办理”“一次办成”等公共服务创新,进一步压缩时限、精简环节、简化材料、降低成本。

    新闻伴读

    市场主体将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证”和“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是各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凭证。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证照分离”改革是“先照后证”改革的深化和完善。“证照分离”改革“分”的是行政审批事项,“多证合一”改革“合”的是非行政审批事项。下一步,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记者 吴宏 包晗 尚志文)

    原标题:

    沈阳“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 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先行“瘦身”

 

责任编辑: 刘金慧(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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