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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与“治”护航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
时间: 2020-02-27 11:33:42    来源: 辽宁日报

  核心提示

  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两个重要文件,充分凸显了国家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视:一个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简称《纲要》),一个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纲要》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任务,突出了制度建设和有效治理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决定》则围绕加强制度建设和提高治理效能进行一系列部署,对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建设强调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制度根植于一定的社会生产力状况,是历史性和具体性的统一。每一种社会形态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才能正常运转,随着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变化,制度必然随之变革。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指以明确形式确定下来的行为规范,包括成文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契约等;非正式制度是指对人的行为的不成文限制,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两者都是用以规范人的社会行为,维护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我们日常所说的制度是指正式制度,而道德则属于非正式制度范畴,制度与道德的关系体现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对立性体现在前者具有强制性,后者具有非强制性;统一性则体现在两者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下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以及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规则体系。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对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硬约束作用。道德涉及人们对待事物的态度、价值观念、价值判断等,道德规范对人的行为起到软约束作用。人的行为是具有目的性的,受利益因素的驱使,对于同一事物,不同人的行为会存在巨大差异。行为目的决定人们的行为方式,在制度约束缺位的条件下,往往需要依靠道德的力量来维持社会的良性运转,与制度形成互补。

  二

  道德教育、教化,可使良好道德规范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单纯依靠教育引导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纲要》提出要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加强制度建设,让制度建设与道德建设互相促进。因此,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法治建设与道德要求相统一原则,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和道德导向。要在法治建设全过程贯穿道德导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让法治承载道德理念,让法律法规充分显示道德导向,体现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这样的法治才能是良法善治,才能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发挥道德对治理理念的制约作用,法律要尊重客观规律,反映新时代道德要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法律实施要公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形成符合道德要求的善治,实现法与德的有机统一。

  坚持政策目标与道德导向相统一原则,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时要充分考虑道德要求,把公平正义放在首位。公共政策直接关系重大民生,如教育、就业、医疗、公共卫生、住房等,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公共政策的制定是否与道德导向相统一,会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判断。比如,公共医疗卫生政策要彰显道德要求,必须充分体现公益性、保障性,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保证信息透明公开;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政策要彰显生态道德,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引导人们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教育政策要体现新时代的道德精神和价值导向,反映教育本质,保证教育公平,促进地区间教育差距的缩小,助力解决社会阶层固化趋势……

  坚持社会规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原则。社会规范形成于人们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决定着共同体成员的共同理念和价值标准,调节着人们的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是一种共同的价值体系。一个社会的存在、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社会规范,它标志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社会规范的构建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要构建国家、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立体结构和社会支持系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将诚信理念、诚信文化贯穿于具体工作实践,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使之成为人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三

  公民道德建设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通过一系列部署立根铸魂,正本清源,成效显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为弘扬,崇尚英雄、尊重模范、学习先进成为风尚,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大大增强”,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已经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基础。然而,随着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道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有法不依、有令不止的问题依然存在,是非、善恶、美丑不分,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道德失范现象比较突出。为此,《纲要》提出要通过有效治理,遏制失德败德现象,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使公民道德建设达到一个新水平。道德领域的有效治理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对于突破道德底线的败德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坚持底线思维就是要让公民清楚在道德领域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凡不可为者必须严守底线,不可为而为之必将受到严厉惩罚,付出代价。长期以来,我们社会生活的一些领域存在着久治不愈的突出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治理力度不够,对突破底线者没有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对其他公民没有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几年来,通过惩治腐败、制度建设、思想教育等综合治理,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使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的作风建设效果显著,党内道德文化得到弘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基本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效能更加凸显。这为其他领域的有效治理提供了有益思路。

  坚持教育倡导和有效治理相统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一方面,治理效能的发挥,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文化环境。要通过教育倡导营造舆论氛围,引领道德风尚。“舆论具有成风化人、敦风化俗的重要作用”。要综合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传,尊崇褒扬先进人物和模范人物,使公民强化道德自律,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形成鲜明的时代价值导向和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法治是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执法手段及其效率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及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抓住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治理方式与手段加强依法治理,从严治理,标本兼治,提升治理效能,彰显制度优势。

  四

  制度和治理相辅相成,共同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保障。从根本上讲,通过有效的治理活动,构建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目的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树立制度权威和增强人们的制度意识,使遵守制度和道德规范成为自觉,从而提升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决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治理依赖于制度,治理效果反映制度的优劣和成熟度,没有科学完善的制度,就不会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制度促进治理,完善的制度能够提升治理效能。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呈正相关关系,治理效能是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

  充分彰显道德导向的制度设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制度保障,有效治理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保障。制度建设和有效治理协同并进,共同发力,才能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提升治理效能,使公民的道德意识得到滋养,公民的道德素养和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力量,提供道德支撑。

  (刘宁宁 作者系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任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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