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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多举措服务建筑业企业开复工
时间: 2020-03-05 10:06:55    来源: 辽宁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3月4日,记者从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沈阳市日前出台政策,在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提高质量保修抵押金返还比例等方面支持建筑业企业开复工。

  招投标全程线上办理。推行招标核准、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情况备案线上办理。通过招投标行政监督系统实现线上公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公示中标结果。实行投标保证金替代措施。除目前投标保证金现金方式外,推行投标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施工图审查线上办理。施工图审查机构采取“网上出证不见面”的工作模式,依托“沈阳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审查系统”进行线上接件、出证。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审查,优先办理,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审结。

  现场踏勘及施工许可变更,开复工备案审查,质量、安全监管申报登记、竣工验收、资质管理均实行“承诺制”。其中,质量、安全监管申报登记方面,对近期拟开复工项目,在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登记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做出承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即可开展监管工作,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手续。

  提高工程质量保修抵押金返还比例。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不满5年的民用建筑项目,质量保修抵押金返还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80%;对于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项目,在不涉及第三方使用权益的情况下,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意愿可全部返还。

  沈阳市还规定,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不能返岗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允许安排执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因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的,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经合同签订双方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

责任编辑: 任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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