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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出两张环境违法百万元罚单
时间: 2020-04-09 09:29:21    来源: 辽宁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一季度,沈阳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2件,其中在公开通报的1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沈阳市对两家违法企业分别开出了百万元罚单。

  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针对群众关注的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在公开通报的水污染类案件中,沈阳国润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雨水井直接排放水污染物,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万元。据了解,检测人员对该公司排放在雨水井中的污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3月6日雨水井排出的废水中5项污染物超标,化学需氧量浓度值超标7.44倍、氨氮浓度值超标6.11倍、总磷浓度值超标0.4倍、总氮浓度值超标5.67倍、氟化物浓度值超标6.66倍,证实该单位存在利用雨水井以逃避监管的方式直接排放水污染物且严重超标的违法行为。

  在另一起大气污染类案件中,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为236mg/m3,超标3.78倍。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同样处罚款100万元。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责任编辑: 任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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